【部门信箱】物业费收取标准

    发布时间:2022-11-07 15:51
    【字体:打印

        来信人提问:根据2010年6月25日发布的《滁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》,电梯费运行费,和二次供水是明确可以单独收费的,但公共照明文件中并未提及,此项费用是否已包含在收费标准里,能否单独收取?

        发改委答复: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您所咨询的“公共照明费用问题”回复如下:公共照明费用已经包含在物业综合服务费里,不能单独收取。有疑问请拨打0550-7770208.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

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